4月13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最新出台的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规定,凡参加该项政策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之外,还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补助资金。此政策适用于省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等企业,以及省直驻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已全面提高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省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水平。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3.6万元调整为8万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省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筹资标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每年一定。今年筹资标准为146元/年,其中:单位126元/年、个人20元/年,单位缴纳部分随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每年一次性从本人工资(或退休金)中划扣。
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报销医疗费用,应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政策规定。(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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