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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吐双倍现金 遇到“掉馅饼”你真敢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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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林丹

在ATM机取款,取1000元,出来2000元;取2000,出来4000元……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你碰到过吗?这种小概率事情还真有人撞上了。日前,武汉市民刘先生在某银行ATM机取钱时,取款机竟出现“双倍吐钞”,不过,刘先生分文未动,并拨打了110,等候了两个多小时直到银行工作人员到来。

刘先生的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热议。那么现实生活中,如果是你,面对吐出的双倍钱,你敢拿吗?

新闻背景

一样的经历

不同的结果

就在刘先生事件发生之前两天,在英国一小镇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据英国《每日邮报》网站5月19日报道,汇丰银行在英国小镇Milford-on-Sea的一台ATM机发生故障,吐出双倍现金。消息不胫而走后,闻讯赶来的人在ATM机前排起了长队,有的人甚至取走了数千英镑,在故障时间段里共有200名居民取走现金。随后银行表示,他们不会追讨多支付的钱,因为出错的是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

2006年,广州外来打工的许霆在一台ATM机提款时,发现提款1000元账户才扣1元,狂喜之下,他连续取款5.4万元。许霆并未就此罢手,之后还反复操作过。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引起了巨大争议。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后以盗窃罪最终判处5年有期徒刑。

有人在ATM机前苦候两个多小时不敢多拿款,有人不用为银行出错负责而可以多拿款,有人却因多拿而被判监5年。人们不禁发问:为何同样的事情,结果却大相径庭?

市民观点

真遇到“掉馅饼”也不敢拿

轰动一时的“许霆案”让市民在面对出错的ATM机时,坚持“不是我财不入我袋”。

市民老杨直言,碰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就报警,“难道像许霆那样被判个几年?我可不想被判刑”。

市民张先生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颇为感慨。他认为,市民通过机器故障多取的钱确实来得不够正当,尤其在发现错误后仍大量取款更是有违道德标准。而英国汇丰银行在遭受损失时敢于承担这种客观错误造成的损失,却让他感到几许佩服。

公务员小姜称,出现的不同一是中国的银行业太强势,二是中国的法制不够健全。小姜觉得许霆最后被判的罪名是盗窃,法院在基本上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只能参照其他的盗窃行为特征。她认为,ATM机出现的这种情况和法律上的盗窃完全是不同性质的。

银行说法

多取而拒不返还将诉之法律

信息时报记者就“如果贵行碰到这类问题会如何处理”致电佛山多家银行,获得的答案基本是一致的:多取的会要求其退回,少取的只要出示相关证据一定会补回。“多取拒不返还的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商业银行佛山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向记者表示,目前广州银行的取款机还未出现过类似情况,如果出现,一切都会按程序来走,多取的要退还,少拿的也会补回,出现假币也会给予更换。“个人认为,如果在明知故障的情况下还多取款属违法行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一国有银行罗村支行副行长则认为,在明知机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仍疯狂取钱确实有悖道德修养,也体现了人性贪欲的弱点,从道德层面这种做法确实不值得提倡,在法律上也是通不过的。他提醒,如果市民碰到此类情况,不管是多取了还是少拿,都应争取在现场解决,可拨打ATM机上的联系电话通知银行。“最好让自己一直处在视频可监控范围内,因为这是最好的证据。如果没有在现场解决的话,很多事情缺少了证据就容易出纠纷了。”

律师说法

银行也有放弃追回的权利

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欧志强表示,ATM多吐款是由于银行的设备故障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虽然银行存在过错,但是从法律及公平诚信的原则来讲,银行可以要求取款人返还多取的款额。假设你要取500元,结果机器吐出1000元,那么多出的钱就属于不当所得,没有获取的合法依据,作为取款人应当返还。而由于银行过错给客户造成了麻烦,银行可以向取款人道歉或者进行赔偿,当然银行也可以放弃追回的权利。

欧志强指出,汇丰银行不要求取款人返还,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自我承担责任,是取信于消费者的行为,虽然承受了损失,但是建立了口碑和诚信,对企业的发展有好处。如果消费者在明知ATM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去取钱也存在涉嫌欺诈的问题,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国内比较注重这方面的责任追究”。

记者观察

只有双向平等

才能让人心服

在整理这期热点观察的材料时,笔者想起了大学时《法学案例分析》一课中的情景:当时老师将“许霆案”作为案例让同学们探讨,一位同学的话令笔者至今仍印象深刻:“银行在所有行为中,不能总把政策及事情的处理偏向有利于自己的一边,因为只有双向平等,才能心服。”没错!双向平等才能换来心服。

不可否认,近年来,银行确实在服务、产品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在处理某些问题的方法上,还是让人感觉到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不平等。

就拿ATM机出错问题来说,银行在对取多了和取少了的处理方法上,多少让人心情不畅。取多了,银行方面的态度是强硬的,许霆就是个例子,差点被判无期,在道德及法律两面旗帜下显得理直气壮。归还不属于你的,这本无可厚非,但反过来在遇到少拿了,一切都变得让人纠结?根据银行的规定,钱款离柜,银行少给概不负责,在很多情况下,银行让客户承担了责任;但是要银行承担责任时,却出现“银行无责”的说辞。钱给少了,不是有监控器吗?为何只要钱款离柜,就与银行无关了呢?一位朋友曾向笔者提到,读大学时有次在学校取款机里准备取500元,结果钱从卡上被划去了,却不见有钱出来。为了这事,他连跑了几趟市区的分行,该提供的材料都提供了,但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最后,朋友不堪折腾,放弃了,“不就是500元吗,我可不想把自己给折磨死。”朋友无奈地说。

正因为有这些情况的存在,才出现了所谓的“中国尴尬”:网银被盗,银行无责;信用卡被盗刷,银行无责;ATM故障少给钱,银行无责;另一方面,ATM故障多给钱,客户义务归还,否则就是盗窃;钱款离柜,银行多给钱,客户义务归还,否则也难免牢狱之灾。在这种没有双向平等的前提下,心如何能服?笔者认为,银行要求客户归还多给部分并没有错,但希望在客户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银行也敢于站出来,保护客户的权益,而不是用“银行没有责任”来把一切都推开。 

 

责任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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