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3日电(记者 刘晓莉)一方刚刚跟客户敲定签约时间,另一方不知从何得知信息,后脚很快挖走客户。虽然另一方最后未必成交,但也“搅黄”了前者的生意。从去年“限购令”开始至今,南宁房价长期处于僵持阶段,二手房市场更是不温不火,一些二手房中介因客源难以为继纷纷关门。由于客源紧俏,南宁二手房中介上演激烈“暗战”。央行降息后,南宁二手房市场略微回暖,竞争更加激烈。
你“搭桥”我“拆台” 中介竞争客户迷茫
6月24日,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艰难交涉,王小姐位于南宁市仙葫大道的某楼盘46栋的房子终于以66万元的价格成交了,南宁一二手房中介营业员黄某通知王小姐25日下午跟客户签约。然而,就在24日下午,王小姐接到另一中介公司营业员陈某打来的电话,称有客户看中她的房子,并愿意以68万的价格成交,约她见面。因前者尚未签约,王小姐随即答应。拖到26日,陈某告诉她,客户不能接受她的条件不打算买了。
王小姐又跟黄某联系,黄某满口答应。敲定好时间后,黄某告诉她,如果有别的中介公司说有客户愿意购买这套房子而且价格比较高,一定不要相信。王小姐不解,追问原因。黄某说,这是他们行业内部的竞争,对方的目的不在于成交,而是“搅局”。果然,不久王小姐又连续接到好几起看房电话,而且条件都明显优越于前者。
二手房中介市场的“迷魂战”让王小姐有些迷茫不安,因为并不着急用钱,她决定先不卖了。
恶意竞争恶性循环 顾客权益难以保障
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自2011年3月1日限购令开始,南宁楼市陷入低迷阶段,二手房市场交易萎缩,一些二手房中介前后倒闭,能够维持下去的也是苦苦挣扎,有的中介甚至一个月只有一套房的交易量。在此情形下,一场争夺客源的恶战也在所难免,但是这种不规范的恶意竞争势必带来交易市场的恶性循环,交易双方的不信任度增加更会成为二手房交易的“无形杀手”。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卖方占市场绝对主导的形势下,一些房地产中介为争夺紧俏房源,常常在未取得客户独家代理授权的情况下,排除对方选择其他中介的权利;或在客户仅作意向出售登记,尚未正式与买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即进行网签操作,从而起到阻碍出卖人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公司再进行代理出售的目的;或实际控制性价比高的房源仅供房地产投资客买卖;或恶意“抢单”引发打架斗殴或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
王小姐告诉记者,在自己不打算卖房子后,一位中介告诉她,这个房子现在能卖这个价钱已经不错了,像王小姐这样还有贷款的,再持有下去肯定不划算。另一中介则告诉她,那个房子所在位置据说是一个坟地,很多客户都不愿意买的,现在有人买已经不错了,建议王小姐慎重考虑。
王小姐说,自己是第一次卖房子,通过首次的接触,她感觉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的素质需要再提高。其实自己并不是不想卖房子,只是这样交易的感觉确实很不好,不能让人放心。因为交易后期手续繁杂,交易前后延续时间长,如果在初期彼此的信任感不能建立,以后担心会有更多的麻烦。
谁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交易监管科科长毕建明说,房产中介的不规范行为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落实、市场交易的诚信安全进行等都构成极大的阻碍,且严重侵犯了房屋买卖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1年7月1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二手房中介经纪行为等予以规范,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包括从经纪人素质、交易合同、出租销售环节规范行为等。
毕建明说,南宁市房管部门也曾对二手房交易的不规范行为出台规定,住建部的《通知》发布后该规定就自行作废了。他认为,当前形势下,应该严格房产中介市场准入门槛、建立中介公司等级评定和信用档案制度,推动房产中介市场优胜劣汰,为售房者、购房者提供区分良莠的依据。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中介经纪人业绩档案制度,通过对经纪人业绩的公开查询,实现对经纪人的动态监督,从而提升经纪人遵规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增加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杨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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