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以前,参加伦敦奥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选手名单公之于众。一时间,舆论哗然,焦点集中在对个别人选不解,进而对奥运选拔制乃至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发出质疑。虽然很快就有相关人士出面解疑,仍不足以平息诘问。
本来,历届奥运会前都有关于选手名单的争议,总会有人们心目中当仁不让的好手未能入选,却是名不见经传的陌生面孔得到了机会。如果此类事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反倒不正常,有不同声音未尝不是好事。
大赛将至,提前将比赛中的种种可能断定在某一种情况,试图以此说明选人用人之不当,其实说服力并不充分。最终,要靠比赛的过程和结果来证明现行选拔制度究竟应当如何改进、朝什么方向改进。赛前,非说怎样选拔才正确,用谁不用谁是出于什么理由,尽管振振有词,还是结论过早。即便圈外人对人选取舍有情感成分、圈内人有不便言明的考虑,此时的争议都应适可而止,相信谁也难以说服对方。最终,检验阵容选拔是否科学合理,还是要用比赛本身来说话。
奥运舞台,能得到机会登上去表现一番,是人生中极为重要的经历,没有人会不在乎。中国竞技人才结构不平衡,各地各项目强弱不等,有培养方式问题,也有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势在必行。无论如何改进,尊重运动员的付出,将选拔机制、规则和过程公开、透明,应当是万变不离之宗。
建立选拔制度,本身就是体育改革的产物,到位与否,要看能不能跟得上体育发展。但愿今天的争议促进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健全,而不是仅仅评断究竟该谁去伦敦。(汪大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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