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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再陷漩涡 “国”字商标不该为个别企业所得

来源: 长江商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昨日记者获悉,贵州茅台酒9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注册“国酒”商标被驳回后,“国酒茅台”终于在今年6月的再次申请通过了初审。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了汾酒、泸州老窖、五粮液等企业的集体反对。

第10次申请初审终获批

昨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记者看到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确已通过了初审。按照规定,“国酒茅台”商标公告日期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如三个月无异议,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

九度营销公司马斐认为,“国酒茅台”商标最终正式被国家商标局批准的可能性很小,其他各个酒企肯定不会同意,国字号是个公共资源,在宣传中各个企业都可以用“国”字,不应该为个别企业所得。在这个酒业大环境下,没有任何标准就要注册“国酒”商标,申请下来难度很大。国家商标局也会对此慎重处理。

汾酒、泸州老窖集体反对

昨日,泸州老窖、汾酒等企业均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初审获批,表示不认同。

山西汾酒集团宣传部柳部长表示,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本身就是错误的,贵州茅台在宣传中一直都突出自己“国酒茅台”的形象,但是这一“国酒”的称号却并没有什么根据,也没有得到任何官方组织的认证。

五粮液集团公关部唐伯超部长称,个人认为肯定会遭到同业的反对,茅台的这一行为是否符合公平正当的原则,有无违反商标申请相关法规都有待商榷。而五粮液的官方意见要等领导开会之后才能对外公布。

“别的企业也可以申请了,批不批准是国家的事。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在意别的企业的意见。”随后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杜光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记者随后分别联系了泸州老窖股份公司董秘曾颖、副总经理孙跃、高级工程师沈才红和张宿义,诸位高管均回避不愿多谈。

本报记者邹茂林 实习生张友邓宇晴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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