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济南市普通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将按物业服务质量的“星级”分等级定价收费。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7日联合公布这一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
笔者了解到,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五个星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越高。
其中,公共性物业收费标准的政府指导价格为:一星级0.5元/平方米;二星级0.75元/平方米;三星级1元/平方米;四星级1.3元/平方米;五星级1.6元/平方米(以上均为一个月的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0%价格,下浮不限。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不分等级,包括电梯维护运行以及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两部分。电梯维护运行费为每月0.35元/平方米,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费为每月0.2元/平方米。
标准有了,物业费也跟着上涨了,业主能享受到相应等级的服务吗?更多业主担忧的是:交了高额物业费,物业服务达不到星级标准咋办?有业主表示,“处处充斥着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可是业主除了拒交物业费没有其他的维权方式!现在政府公布了物业服务星级,若达不到级别要求,我们该如何维权?”
“物业管理公司的星级标准是由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市房管局共同评定,从物业公司以往的服务水平、投诉记录等方面进行评定考核。然后根据业主自身实际需要进行自主选择几星级物业公司进行服务。一旦小区业主选择了星级物业公司,如果没有按照星级标准进行服务可以向济南市房管局及济南市物价局进行投诉,进行降星,然后在按照降星之后的标准收费。如果降星后服务仍然不达标,小区业主可以更换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房管局物管处科长于华对笔者说。
责任编辑: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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