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办近日下发《关于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和示范镇加快发展的意见》,加快银行、证券与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融资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下乡”步伐,为县域、镇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意见》,到2013年年底,股份制银行在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市)和我省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县(市)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80%;到2015年年底,股份制银行县域覆盖面达到50%左右,城市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均实现全覆盖,80%的县(市)农信社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证券经营机构2013年年底县域覆盖面力争达到65%;到2013年年底,每个县域保险机构达到5家以上,每个示范镇2家以上。
《意见》力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到2013年年底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示范镇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20家左右;到2015年年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400家以上,其中设在县(市)区域的占比超过70%,设在示范镇的占比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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