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孟广美的丈夫、世贸天阶董事长吉增和在离婚两年多后,被前妻张女士诉至法院。前妻要求再分割与吉增和的婚前共同财产,预计数额达十几亿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离婚分3套房和4000万
45岁的张女士起诉称,吉增和比她大6岁,两人1995年9月结婚,育有一子。她与吉增和结婚后,以吉增和的名义投资开办了“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奥中协合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世贸天阶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吉增和对该公司投资6500万元。吉增和又以该公司名义投资了“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奥中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
2010年1月,双方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张女士称自己当时分得两套房产和一家资产为2亿元的公司。此后,因发现自己分得的财产远远少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得到的数额,她又与吉增和交涉。双方于2012年1月28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在原离婚协议的基础上,约定张女士另行分到一套房产和4000万元。
新发现23亿元财产权益
据张女士说,她与吉增和结婚后的多年来,因公司事务主要由吉增和管理,她对投资开办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资产等不甚了解。但近日,她发现,仅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奥中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就分别有7万多平方米和4万多平方米。根据从查询企业登记资料中吉增和所占股权比例,每平方米暂按4.5万元保守计算,以上两公司名下房产,吉增和就享有23.53亿元的财产性权益。经过对半分割,张女士认为自己应得11.7亿余元。
分割世贸天阶32%收益
另外,张女士还了解到,某公司对吉增和参股的世贸天阶公司资产进行过评估,总价值约60多亿。按照吉增和所占65%的股份计算,他所持有的财产性收益价值大约在35亿至40亿。张女士认为,她与吉增和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分给她的财产,明显低于她应当分得的数额,使她与吉增和的利益严重失衡。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张女士起诉请求变更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由她享有世贸天阶公司32%的财产性收益。昨天,记者多次拨打吉增和的手机,但对方一直没有接电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话·前妻
他给孟广美一年花费两亿
记者:能介绍一下你们俩的过去吗?
前妻:20多年前,与吉增和认识时我23岁,当时是一名模特,吉增和当年开一家小公司。
记者:你觉得吉增和为人如何?
前妻:吉增和当过大学老师,谈吐好,当时就这样选择了他。吉增和对我也很好,他当年把自己全部的4万元积蓄拿出来,给我买了一辆二手老式尼桑车。
记者:结婚十几年,听说你们一开始也是做些小生意?
前妻:结婚后两人辛苦创业,一起开过小饭馆,盘过鞋店,做过娱乐城。直到1995年吉增和正式开始做房地产生意,才慢慢富裕起来。我们曾经很穷很穷地一起走过来,是有感情的。
记者:为什么要起诉?
前妻:离婚分财产时,吉增和说自己没那么多钱,我相信了,没有分太多财产。但后来我了解到,吉增和一年给孟广美的花费就超过了2亿。作为曾经“共患难”的夫妻,我决定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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