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粗略统计,国内至少有十个地方城市出台了突击税收政策。比如有的地方为了多一些盈利企业,严查微亏企业;有些地方预缴所得税,先渡过难关。在征税潮愈演愈烈之际,江苏省国税局却主动放水养鱼,颁布了22项税收优惠政策,在8个月的时间内,依法合规退税1800多亿元。(《第一财经日报》9月10日)
在多地突击征税愈演愈烈之际,江苏省国税部门主动出击放水养鱼,无疑是一个福音,这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而且对防止经济进一步下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评论指出的:经济越困难,越要善待小鱼小虾,善待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企业经营者。竭泽而渔、征过头税、收过头费,今天把水抽干了,明天增长靠什么?
但是,笔者认为江苏主动出击放水养鱼的税收征管模式在全国范围来看,还是个案,其他地方政府和税收征管部门并没有意识到企业税负过重会挤压利润空间,给经济增长带来不便。相反,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政策导向是危机来了,经济下滑情况一旦出现,就通过各种手段来征税给企业增加负担,来增加可支配的财政收入,以此来支撑政府花大笔钱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俗话讲的政府“救市场”。因此,突击征税、征收过头税情况就屡禁不止。
所以,笔者认为要推广江苏国税部门主动出击放水养鱼的税收征管模式,真正按照国家的结构性减税战略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建立“放水养鱼”长效机制,必须要从制度建设上着手:
一是大力推行预算民主制度建设。著名经济学家韦森提出“预算民主”和“税权法定”的思想,并指出“宪政民主的核心和骨架是预算民主和税权法定”。所谓预算民主和税权法定,通俗地讲,就是政府一年要收多少钱、花多少钱都需要人民实质性的审定和批准;而收多少钱,更须经过人民的同意。由此看出,如果真正实现预算民主和税权法定,那么政府随意征税以及大手大脚花钱的情况就不可能发生。当然,或许有人说在当前情况下,这一改革有点太理想化,推行起来难度很大。的确,事实如此。但是,要真正实现政府大幅减税、放水养鱼式的税收征管,就必须限制政府收钱和花钱的权力,将征税权牢牢关在笼子里。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推进预算民主和税权法定的改革。当然,这也是长期目标。
二是从短期政策来说,必须改革政府考核制度和机制,不能将财政收入作为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也不要将财政收入与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挂钩。相反,对不顾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顾企业经营情况,盲目征收过头税的政府和部门,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政府目前出台包括税收减免政策在内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很多地方突击征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完成上级财政税收收入考核指标。因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不仅关系到部门和官员一年的履职,而且关系到部门和官员切身的利益,比如一个税务部门超收越多,能够从地方政府拿到的奖金福利就更多,地方政府收入越高,从中央政府返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也就越多。正是这一套考核机制促使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努力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动力非常强,自然即使政府“不差钱”,也要超额完成任务,向企业征收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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