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本报刊发报道《从农民手里租地每亩每年1300元 政府倒手每亩11.8万元卖给企业 河南长垣数百亩土地涉嫌以租代征》,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当天就派员赶赴新乡调查。长垣再制造产业园现已无条件停工,等候调查处理。
报道见报后,近200家网站或手机报等媒体纷纷转载,也引发网友和读者热议。长垣县委、县政府对报道极为重视,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9月12日下午,长垣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郑州面见记者,反馈沟通相关情况。
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国法告诉记者,已安排国土执法人员24小时全方位监控,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下一步完善手续,尽快把报批程序走下来,“要求拆除就坚决拆除,要求完善手续就完善手续”。
今天中午,长垣县整合提升铸造锻打行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长垣县委宣传部给中国青年报记者发来了《长垣县关于查处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违规建设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今年7月24日,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进行推土作业,拟进行前期建设,随即进行了制止。经查,所占用的土地正在申报待批,但在未批准前擅自开工建设,属违法占地。
8月14日,长垣县国土局向芦岗乡人民政府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为妥善处理该园区用地问题,县国土局于今年8月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上报了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上报挂钩用地面积11.9883公顷(179.825亩)。在报批期间,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先期进行了部分项目建设,实际占用25.2亩,其余土地未实施建设。对此,长垣县国土局于9月2日依法下达了长国土罚字〔2012〕第25号处罚决定书,该决定在复议、诉讼期内。
记者今天见到了这份处罚决定书,长垣县国土资源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63条之规定,决定对长垣县芦岗乡人民政府处罚如下: 一、对非法占用的1.68万平方米土地并处每平方米20元罚款。共计33.6万元;二、已建的围墙,限三日内自行拆除,恢复耕种条件。
《情况说明》称:长垣县委、县政府领导提出,一是正在建设的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无条件停工,等待上级国土部门调查清楚后依法处理。二是由国土、监察、公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对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严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并举一反三,整改到位。调查结果及时予以公布。三是对涉及的县域内被关停的违法铸造锻打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标准进行再次核查,确保关停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本报报道也引起国土资源部的关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报道见报当天即派员赶赴河南省新乡市了解情况,今天上午又到长垣再制造产业园现场督察。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山东省、河南省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今天下午,长垣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军伟告诉记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二室张波主任和王处长一行上午赶到再制造产业园现场察看,县长武胜军等陪同,随后召开座谈会,一直研究到中午12时。
“济南局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施工活动,正式批复之前绝对不能再建。”刘军伟向记者转述,“并要求县里抓紧时间调查处理。”
刘军伟告诉记者,由长垣县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今天上午已经开始工作。“调查一步到位,对人对事全面调查,该处理人的就处理人,尽可能快地拿出调查结果。”
另据国土资源部网站9月12日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加大审查力度,加强对标准执行的监管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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