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首次面向海外高级专业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设立“政府特聘岗位”。这是记者新近从该市人力社保局得到的消息。
根据北京的规定,“政府特聘岗位”一般为政府工作部门或区(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助理、重大项目负责人。特聘岗位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用人单位的行政编制,薪酬实行“协议工资制”。2012年,北京共有“政府特聘岗位”需求7个。 (记者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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