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北京市将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给予费用补助,今年将发放3000万元,预计拉动信用消费18亿元。
为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展信用消费,北京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制定并开始实施《北京市开展信用消费实施方案》,在2012年2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按不超过信用消费额2.5%给予费用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弥补坏账损失、补充开展信用消费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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