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一直呈现不温不火的态势,其保费收入占寿险行业保费收入比例始终维持在7%-9%左右,保费增速与寿险行业的保费增速相关性较大,而与中国医疗卫生支出的相关性较小,其原因就在于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多是作为附加险附加于一定保额的人寿保险主险之上,所以其保费收入与寿险行业保费收入的相关性较高。
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中国卫生总费用比例仅为 1.5%,以社会保险为主导的德国等国家,商业医疗保险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重多数都在10%以上;以商业保险为主导的美国,占比更是超过35%。在中国目前的“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中国商业健康保险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
近年来,我国几大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方面,作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其中有两种较为成功的模式:保险合同模式和委托管理模式。
“湛江模式”、“太仓模式”是保险合同模式,利用社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各方权利义务由保险合同来约定。“江阴模式”和“洛阳模式”是第三方委托管理模式,政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商业保险机构收取管理费用,但不承担风险。近期发布的《大病医保指导意见》中多项意见与保险合同模式吻合。
短期内,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医保对中国保险业的盈收贡献不大。经测算,中性情境下我们预计大病医保目前潜在市场规模为320 亿左右,伴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口数量增长,我们预计至2015 年大病医保的市场规模约453 亿元,贡献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约136 亿元,占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的16.2%,占中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1.3%。
大病医保在产品类别上属于医疗费用型保险,保险期限为1 年,盈利模式类似财产保险,盈利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综合成本率和投资收益率。根据我们的测算,基于大病医保保费收入(中性情景)136 亿元,综合成本率98%,投资收益率3.0%,偿付能力150%的假设下,2015 年大病医鄙贡献净利润约4.1 亿元,利润率约为3%,ROE 约为12.4%〃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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