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予燕 山东如意(9.13,0.28,3.16%)(002193.SZ)在2012年10月23日公告,由于会计核算及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该处罚过轻。
“山东如意所暴露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句改正或者道歉所能弥补的,从欺诈的范围和时间以及金额等等,都符合重要性原则,违反了证券法、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等的法律法规,无论从主观过错还是客观影响的时间和金额来看,均符合被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的预期结果。”
吴立骏律师认为,山东如意所暴露的重要问题有:
1、3626万元的预付款不知所踪:山东如意在2011年年报披露对新乐毛纺的预付账款余额为4497.27万元,山东如意对新乐毛纺来函确认的金额仅为871.16万元。
2、涉嫌虚增600多万元的资产。2011年,山东如意向新乐毛纺采购货物8587.43万元,但新乐毛纺账面对公司的销售金额为7948.77万元。
3、涉嫌具备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显著特征:青岛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山东如意第四大原材料供应商,2011年在总计高达8200万元的现金流进与流出总额当中,账册表面登记在青岛东雍名下,但原始凭证显示均不通过青岛东雍,直接由关联单位收取或支付。山东如意在2011年总计采购青岛东雍7000多万元的货物或服务,在2011年经济并不景气的情况下,青岛东雍巨额资金被压在山东如意处却无动于衷。
4、涉嫌虚假陈述:2011年8月10日分两笔450万元、550万元向张家港保税区卓诚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卓诚纺织的股东为李建雯持股60%,李冬梅持股40%,2位股东均为如意集团(7.25,-0.10,-1.36%)员工。如意集团是山东如意的控股股东,卓诚纺织涉嫌为山东如意的关联方,高达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没有披露。依据规定,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就应当披露。如意集团明知员工为关联交易方的实际控制人,涉嫌虚假陈述。
5、收入提前确认:公司在货物的风险和控制没有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了877万元的收入,导致本应计算在2012年度的收入和利润提前计入到2011年度的收益当中。
6、涉嫌虚增巨额利润:价值3536万元的设备出租给张家港保税区勤德贸易有限公司,该设备未安装使用的情况下,勤德贸易支付两年共计900万元的租金,勤德贸易涉嫌为山东如意的关联方,且山东如意涉嫌利用虚构的租赁合同,从而虚增2010年和2011年的收入和利润。依据原始凭证记载,租赁费由股东韩瑛及青岛东雍支付,再一次将这个涉嫌隐匿的关联方青岛东雍推向了前台。另外,该设备按照8年使用年限计算,每年应当计提超过400多万元的折旧成本,两年就是超过800多万元的折旧成本没有并入财务报表,涉嫌虚增巨额利润。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对山东如意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调用原始凭证即可查出问题的欺诈手段,居然还瞒过了审计师的慧眼!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将承担对股民的赔偿责任。况且,若被行政处罚,上市公司或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成本将立即飙升,能够起到震慑的作用,受损股民的共同诉讼也将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所以,若上市公司在财务欺诈或虚假陈述后只是受到责令改正的优待,那么受损股民是否也可以要求将股票退还给上市公司,然后说一声对不起,我看错财务报表了。”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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