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明年2月1日主城区将划定高污染机动车禁行限行区域

来源: 环渤海财经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9号于日前发布,名称为《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该《办法》直指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办法》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提前退出经济补偿机制,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护和改善本地的大气环境质量。

预防与控制并重

《办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清洁燃料、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研发、生产及使用,并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燃料和排气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

设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加强对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在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削减目标和高污染机动车的淘汰任务。《办法》要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应当达到本省采用的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可以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

公交优先,鼓励绿色出行

按照《办法》,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根据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主城区内禁止或者限制高污染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设区的市和县(市)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公交车辆专用道路和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系统,鼓励公众选择对环境无污染的出行方式,并逐步改善城市道路的自行车行驶和行人步行条件。

在用机动车须定期环保检验

《办法》称,在用机动车应当按期进行环保检验,环保检验应当与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一并进行;新购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免予进行环保检验,直接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不得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在用机动车经环保检验合格的,环保部门应当即时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维修,并在维修后进行复检。

环保部门可进行抽测

《办法》称,环保部门可以在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场所,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收取费用。

经监督抽测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收回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该机动车在维修后经复检合格的,环保部门应即时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时,应当查验机动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允许其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