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之差,奖学金少了7000元,中国政法大学78位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法大学补发奖学金。校方回应称,学生们的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
昨天,新浪微博开始转载一条2011届全体法律硕士起诉政法大学的起诉状。
据了解,2010年9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发布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实际操作中约占70%)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即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对新生奖学金表述为,“2010年新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2011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
多位学生称,在报考时他们都理解为,2011年的新生奖学金应该和2010年一致,或者差别不大。2011年5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在新生报到通知中告知考生,新生奖学金由去年的9000元下调到2000元。
今年1月,校方又出台新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9000元、5000元、2000元,总获奖比例不超过24%。而2010级学生的奖学金分12000元和9000元两档,覆盖率为70%。今年9月和11月,中国政法大学两次组织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
据学生们介绍,在11月1日的座谈中,校领导解释,奖学金减少是由于教育部组织部属高校开会,取消了2010年和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拨款,2012年又恢复拨款。
校领导称,会向学生出示教育部关于取消拨款的文件,或提供当时的会议记录等相关依据。同时强调,虽然2010年取消拨款,但学校坚持原来的奖学金比例,2011年学校已难以负担。
在起诉书中,法律硕士们提出三点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依照不低于2010级法律硕士生的标准补发2011级的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取消“未按时缴纳学费,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奖的规定”。
据今天的媒体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2011年制定简章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确认拨款取消后,学校参照周边院校的制度,制定了新的奖学金政策。2011级是用学费总额的10%给学生们作为奖学金,这个比例比周边学校都要高。
该负责人解释,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缴纳的学费及教育部门的拨款。一旦拨款取消,维持原有奖学金标准便需要从学费中扣除更大比例,用于其他教学培养的经费便只能缩水。
据了解,昨天法院负责接待的法官让学生们留下一份诉状,但未明确是否能够立案。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昌平法院立案庭,询问案件是否会被受理,但负责接待的法官与庭长均在外开会,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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