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河南兰考县的一场火灾,夺走了民办收养所内7个孩子的生命。这场令人痛心的悲剧让一个群体——弃婴和孤儿,以刺目的方式进入公众视野。失火户主袁厉害因为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有“爱心妈妈”之称。昨天凌晨,“爱心妈妈”袁厉害因为突发高血压,被送到了兰考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尽管兰考官方认为袁厉害收养孩子的行为并不合法,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她周围的很多人还是支持袁厉害收养孩子行为的。
“恨不能自己钻到火里去”
悲剧发生后,失火户主、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的袁厉害一直没有公开露面。经过多方努力,5日深夜,记者终于在一处宾馆见到了这位“爱心妈妈”。这也是事发至今,核心当事人首次出现在媒体面前。
袁厉害说自己已经两天没合眼。“失火的时候,家里没大人。我六点多起床,送孩子上学,然后顺道在外面办点事。我在外面接到闺女电话,说着火了。我就赶紧往回跑。进门的时候,闺女、女婿还有好多邻居,都在那救火呢。我一头栽倒在那,眼都黑了。我的心里恨不能自己钻到火里去。”
尽管火灾已经过去了几十个小时,但袁厉害整个人看起来仍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神情疲惫而消沉。她说:“闭上眼,满脑子都是着火的场面。连烧死的孩子算在内,和我住在一起的将近20个。听说剩下的都被政府接走了,肯定安排得很好。出事到现在,我就见了3个孩子,好多都还没见。这些孩子一走,就跟拽我的心一样。”
“20多年收养百名弃婴”
袁厉害说她从1989年开始收养弃婴,“连死带活”累积有100个左右。她说:“兰考是个穷县,以前没有福利院。我在县医院门口做生意,看着有些小孩生下来后,这个不要,那个也不要,很可怜。我就是想让孩子有个活命。要是扔到大街上,眼看着死了不心疼得慌吗?”
针对有人说她借收养弃婴赚钱,袁厉害说:“我听说过这种说法。以前接受采访,也被问过卖小孩的问题。当时我就说,如果我真是卖小孩,逮住了把我枪毙。还有说我骗低保骗啥的,我说你们谁要养活得比我好,我就把孩子给你。以前把孩子送人收养,我都不要他们的钱。兰考县没有儿童福利院,民政局经常帮助我。”
当记者问及今后打算,她说:“那你说,以后要是有人把孩子扔到街上,眼看着被冻死,你说好看吗?只要我有一口气,以后遇到这样的孩子,还得管!有多大的力量,用多大的力量。”
火灾事故通报文风怪诞
兰考县“1·4”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1月5日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在7个幼儿逝去的沉痛事实面前,通报的文风更显怪诞。
一场事故的通报,相当程度成为有关领导的功劳簿。不但有市县领导“高度重视”“重要批示”,还有各级领导“亲赴现场”“亲临兰考指导工作”“亲临一线”,其居高临下、自证有功的味道跃然纸上。
说到袁厉害收养弃婴这个要害,通报难觅当地政府对残弃儿的责任担当,却历数自愿献爱心二十多年的公民袁厉害的三个不符合收养条件。公民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政府倒像旁观者了。
正如有人所说,如果没有袁厉害的爱心和持续,她收养的多名弃儿或许不等火灾早已没命。她补充当地公办福利院之缺,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有关方面没有直说默许民间爱心行为是好心犯错误,却清楚地告诉世人,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意宽于管理”是工作的漏洞所在。照此推论,如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宽于管理,这些孩子很可能无人收养、无人觉察地先后死去,就不会集中死于火灾。这是何等冷酷的逻辑。
兰考县为数据偏差道歉
记者6日从河南兰考县多方确认,截至目前统计,和袁厉害共同生活的孩子是18人,其中包括8名在火灾事故中的死伤者。
4日兰考民办收养所发生火灾后,当地民政局第一时间提供的一份材料称,目前和袁厉害共同生活的孩子共有34人。材料还详细标出:“34名孩童中,男孩21名,女孩13名,其中病残儿童16名。”材料落款为2013年1月4日。
对此,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表示,“收养34人的说法,应该具有特殊的时间背景。近年来在某个时间段,袁厉害收养的弃婴人数可能达到34人,后来有的成家了,有的长大外出务工了,也有的移交给民政部门了。”
5日晚间,袁厉害本人在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也明确表示:“连烧死的孩子算在内,和我住在一起的将近20个。”
提供材料的兰考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李美姣告诉记者,火灾发生后,急着向有关领导汇报袁厉害收养弃婴的基本情况,就从电脑里出了个材料。后来发现,“34人的数据是前两年的统计,当时太过匆忙,所以出现了偏差。”她对工作方面的失误给大家造成的误解表示歉意。
据新华社
权威表态
民政部:对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
晨报讯 民政部昨天要求,各地区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对个人和民办机构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尽快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院。
民政部昨天下发《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刻吸取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教训,遵循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要求,从1月上旬开始,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一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行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抽调人员,广泛动员居、村委会,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到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排查的机会,完善孤儿救助保护网络,从根本上解决个人和民办机构非法收留孤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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