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从1月7日开始,韩国百货商店等高耗能建筑物的室内暖气温度如果超过20摄氏度,将被科以300万韩元(约1.7万元人民币)罚款。
韩国政府6日表示,根据2012年12月发布的“冬季电力需求与能源节约对策”,在2月22日之前,将对合同电力为100~3000千瓦的高耗能建筑,与年间能源消耗量在2000TOE以上的476个高能耗建筑物进行集中管制。
在此期间,相关建筑物禁止在启动暖气的同时敞开大门营业,并禁止在下午5至7点电力需求高峰时段使用霓虹灯。此外,1.9万个公共机构的室内温度不得高于18摄氏度,并禁止使用自带电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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