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负责人被指索要300万元好处费,继而要求无偿使用企业土地
本报记者 张艳蕊
曾经年销售额6000多万元的大型专营客车销售公司——山西今诚汽贸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今诚汽贸)目前已经陷入全面瘫痪。2010年3月6日,公安局将公司账目档案及重要空白文书扣留,至今,案件仍在侦查中,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1月25日,站在已经破败不堪的办公楼里,今诚汽贸总经理李某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整个这层楼都是我们原来的办公室,前面是展厅,院子里是修理车间。原来这里可热闹了,来买客车的都是一家子,大人孩子的一群,欢天喜地的。”他痛苦地看了一眼铭牌还在、大门紧锁的总经理室,“我没带钥匙,算了,不进去了。”
祸起贷款
从曾经的企业家变成如今举债度日的穷汉,已经立项报批的土地如今被迫闲置、命运未卜,本来红红火火的公司却被查封面临倒闭,全部家庭财产被冻结,全家人被迫东躲西藏、有家不敢回……在李某看来,他这一切噩梦均始于两笔共2500万元的贷款。
《中国企业报》记者来到了一块刚刚搭起两处建筑框架的空置土地处。尽管已经接近失明,但李某仍然竭尽全力地看清眼前这一切:“就是这块地,现在已经停工两年多了。”
李某告诉记者,创建于2002年的今诚汽贸是当地首家大客车经销企业,因为抓住了市场机遇,公司发展一直很快,平均每年销售额都在6000到7000万元。2007年,为了拓展业务,今诚汽贸又在当地一级路旁购买了70亩土地,准备兴建一家主营大客车销售、检测及售后维修业务的汽贸中心。今诚汽贸将项目上报,经发改委立项审批后,2009年9月今诚汽贸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为69.57亩,并于2010年元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与此同时,今诚汽贸也面临2400万元的巨额土地出让金。此前,今诚汽贸为补偿和平整土地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资金链有些紧张。这时,李某决定通过朋友向农村信用联社贷款,而这个朋友正是时任信用联社主任的亲侄子芦某,当时,芦某是农村信用联社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李某回忆说:他被芦某带到了其亲姑姑、时任农村信用联社主任(现任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郭某的办公室,洽谈了贷款一事。
为了能顺利贷到款,李某又与芦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将自己妻子名下的今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今通汽贸)过户给芦某之妻贾某,重新进行独立核算,并将每年300台长途客车的销售业务一并转送给贾某,仅此一项业务每年利润就在300万元以上。此外,今诚汽贸还要再为今通汽贸注资300万元作为前期的流转资金,这样,贷款就以今通汽贸名义取得,然后,今通汽贸再以入股及合作的形式,将所贷来的款项投资给今诚汽贸,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至此,今通汽贸顺利从农村信用联社贷到两笔共2500万元款,之后向今诚汽贸投资共计2100万,而芦某又分多次从李某手里支出了约300万元。据李某说,这300万元是在郭某的授意下给她个人的好处费。
但无论如何,此时,李某已经顺利拿到土地证,而他也坚信,只要把这个项目做起来,投资很快能收回。
融资衍生的土地生意经
然而,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项目所占的这块双面临街的土地竟成了“唐僧肉”,最终让他与郭某、芦某家族反目。
李某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贷款落实以后,郭某再次通过芦某找到李某,要求签一份《补充协议》,其内容是:之前转让给今通汽贸的业务利润全部归今通汽贸所有,并以今通汽贸的名义从今诚汽贸的70亩土地中租赁10亩兴办加油站。
李某同时给记者出示了补充协议。《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协议写明:“甲方将10亩土地租赁给乙方,由乙方在10亩土地上建立一个客车销售展厅,余下的土地由郭某以甲方的名义建设加油站,独立法人,独立核算,25年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土地租赁费用,25年后,乙方按照低于25%的市场租赁价向甲方缴纳土地租赁费。”
李某说,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再次答应了郭某的要求。所谓的“租赁”实际是免费使用,并不给租金。
同时,今诚汽贸用贷款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给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李某坚持认为他是按照金融行业的“潜规则”在做事,为了获得贷款,首先按照郭某的要求,把今通汽贸拱手奉送,其次签订“租赁”10亩地的协议。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不仅想要这10亩地,还想分走一半。”李某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这我就不能同意了。如果我把那边的一半给他,立项的土地转让也不合法啊,再说,你看看,如果把那一半全给他,我的展厅就被挡在里面,不临街也就算了,反正我卖汽车的,可将来水、电都得从他那边走,我还有活路吗?”
根据李某给《中国企业报》记者展示的勘测定界图,今诚汽贸所占地是两个村子的临界点,未能纳入项目的地块属某村,而时任村长兼党委书记正是郭某的亲哥哥。
据李某回忆,时任村长曾和他就土地一事进行过协商,但他一直没同意,一气之下,先天遗传的双视网膜色素变性加重,只好远赴北京治疗。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却因此而成为刑事诈骗案的在逃犯被公安系统网上通缉。
漫漫司法路
签署了出让协议书后,芦家多次打电话催李某办理10亩地的过户手续,并要求其偿还1100万扣除10亩地出让金后的700万元。李某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说,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已经怀孕7个月的妻子到处躲藏,直到7月份妻子要生小孩才被迫回到老家。
2010年9月30日,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李某刑拘。后来李某才知道,2010年6月24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李某及其妻子从2005年起陆续诈骗时任村长1030万元为由对二人进行网上追逃。
2011年4月13日,公安局经侦队对李某以信用卡诈骗、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2年4月23日,公安局以诈骗罪不成立撤案。
李某认为,他掉进了郭某“金融世家”的关系网里。
为了采访到郭某,《中国企业报》记者来到农村商业银行,在敲了郭某办公室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记者拨通了郭某的电话。在得知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郭某表示:“李某就是个骗子。”其他问题她都没有正面回答记者,只让记者去问律师。她同时拒绝给记者提供时任村长的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接到了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谢会生律师的电话,谢会生称他是郭某哥哥的律师,记者几次询问他是否是郭某的律师,他并未正面回答。
1月26日,记者在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谢会生律师。据他介绍,郭某与此事一点关系都没有,并且,目前时任村长已经将农商行所欠贷款全部还清。谢会生一再向记者指出,李某就是骗子,他曾经为了征地,向时任村长借过1000多万元款项,但因为第一次立案时,公安机关侦察不利,所以撤案。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对李某进行侦察,不日将正式批捕。
责任编辑:刘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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