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孟祥伟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孟祥伟,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赵县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兰州大学新闻学系新闻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曾任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徐水县委副书记(正处级),阜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阜平县委书记,保定市副市长,保定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2013年2月任邢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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