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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农民办巨型家庭农场 经营发展遇两难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鸿飞大沽河农场联合收割机在收割玉米。 本报资料图片
鸿飞大沽河农场联合收割机在收割玉米。 本报资料图片

■ 产业调查

占地面积逾5000亩

山东胶州农民办巨型家庭农场

扶持优惠政策亟待出台

□本报实习记者 任明杰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而在现实中,家庭农场早已遍地开花。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其中,位于山东省胶州市的鸿飞大沽河农场占地面积多达5030亩,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了鸿飞大沽河农场,就家庭农场的经营和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条件

“那边是去年打下来的玉米,简单晾晒后就能烘干脱粒了。”鸿飞大沽河农场48岁的主人王兴迁指着左手边广场上堆积如山的玉米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道。“这边是刚从内蒙古运来的土豆种,”王兴迁又指向右手边,“差不多一块钱一斤,有30万斤吧,还差半个月左右就能下地了。”就这样,王兴迁“左手粮食,右手土豆”,短短5年便一手打造出规模达5030亩的巨型家庭农场。

5年前的2007年,王兴迁以每亩550斤小麦的租价从东小埠村、西小埠村和双京村租种了600亩土地,尝试粮食种植,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到目前为止,王兴迁所承包的5030亩土地已经囊括了周边12个村庄,共约2000个家庭的土地。其中,粮食种植面积达3000多亩,土豆种植面积1500亩-1600亩,另外还喂养有少量的鸡、鸭、羊等牲畜。去年3月份,王兴迁在工商部门正式将农场注册为“胶州市鸿飞大沽河农场”。

土地的集中连片经营使机械化大生产成为了可能。在鸿飞大沽河农场的机械库里,30多台大型农用机械一字排列。王兴迁如数家珍,向记者一一介绍起来,“这是喷药机,能一次喷射18米,一天能喷射五六百亩的农地。这是免耕施肥播种机,很先进,实现了一体化作业……”而机械化大生产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据王兴迁介绍,实现机械化规模种植后,起码节省了一半的人工费用。“现在农场才20来个工人,一个人管理500亩土地不成问题,只有作物收割的时候才会临时多雇用一些工人。”同时,经烘干机烘干的粮食比一般农户晒出来的粮食糠少、土少,比市场价格高出一毛钱还多。“人家的小麦收购价也就1.1元左右,我们的起码能卖到1.2元。”王兴迁说。

在农产品(6.01,-0.18,-2.91%)销售方面,鸿飞大沽河农场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市场风险。受2012年全国土豆丰收、价格骤跌的影响,鸿飞大沽河农场损失达100万元。吸取此次教训,王兴迁在新春土豆播种前便将1/3的土豆与企业签订了订单。“我们跟公司订的土豆收购底价是6毛3一斤,这样即使今年土豆价格还是跟去年一样,我们也能保证这一块的收益。而如果土豆市场价格上涨,另外的2/3的土豆也能弥补那1/3的损失。”

据王兴迁介绍,在扣除各种费用后,农场去年的净利润达到150万元左右,今年达到200万元应该不成问题。这样算来,农场每亩土地的净利润能到300元-400元。而以前土地在个体农户手中能收支相抵就很不错了,根本不敢奢谈利润。

从全国看来,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也已经逐渐显现。以家庭农场连片集中的上海市松江区为例,自2007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年6月,松江区的家庭农场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而在吉林延边,2011年199家家庭农场中有98%实现了盈利,2012年全州451家家庭农场中,有99%实现盈利。

家庭农场宜因地制宜

家庭农场能实现很好的规模效益,但一个地方到底适不适合发展家庭农场还要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胶州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丕舜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解释道:“一个地方是否适合发展家庭农场这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首先要看当地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比如说鸿飞大沽河农场所在的李哥庄镇,当地是全国有名的制帽之乡,很多年前当地的农民就转移到二三产业去了,种地的寥寥无几。当地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低,从而为家庭农场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要看土地的收益,土地收益高的地方也不利于发展家庭农场。土地收益高,流转难度就大。比如说离胶州不远的寿光市就几乎不可能发展起家庭农场,因为当地农民种植高效蔬菜收益很高,土地寸土寸金,土地流转难度很大。”

在家庭农场的规模上,既有像鸿飞大沽河农场这样规模达5000多亩的巨型家庭农场,也有像上海松江区那样的规模在100亩-150亩的小型家庭农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考虑到多种因素,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管理水平、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与配套服务体系等,我国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如果规模过大,就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而中国小农经济的现实也决定了中国的家庭农场将长期以松江的小型家庭农场为模型。但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也表示,“我们测算过,如果夫妻俩都是壮年劳动力,按现在的劳动生产力,可种600亩地。也就是说,松江有30万亩土地,其中20多万亩种稻谷,只需要五六百户农户进行劳作。这是我们搞家庭农场的目标。”而随着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农场的经营也可能突破“以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的束缚。比如鸿飞大沽河农场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便由当初的家庭经营发展到现在的股份制经营。而随着规模的扩大,为了解决规模和效率的矛盾,王兴迁已经决定今年将整个大农场分成四个小农场,每个小农场由两个股东经营,以提高农场的经营效率。

而在家庭农场的作物方面,各地因地域、气候和市场的不同更是各有不同,但农产品的品牌化和精细化或许是未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刘丕舜向记者介绍,家庭农场的未来发展关键是要提高农产品的精细化程度,创立自己的品牌。王兴迁也对记者称,“今年要为农场的白菜、土豆、水稻等产品建立自己的品牌,向农产品的精细化方向发展。”

经营发展面临两难

“怕就怕本来种得好好的地,突然被农户要回去。”对家庭农场本来信心满满的王兴迁在谈到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问题时不免担心起来。他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地种得不好,担心自己,地种得好,又担心别人——怕别人眼红,半路把地要回去。“就盼望政府能下发一个正式的文件,确立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把家庭农场的土地承包权保护起来。”

而王兴迁的担心和希望也是全国很多家庭农场主的担心和希望。在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之后到目前还未有细化的具体政策出台,很多家庭农场主处于一边经营一边观望的过程之中。由于担心土地承包过程中生变,很多地方的家庭农场土地短期租赁现象十分普遍。刘丕舜也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完善,首先要给予其相应的法律地位,政策上的优惠也应该逐步落实。

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享受到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相比,关于家庭农场的扶持优惠政策迟迟未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很多混乱。胶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姜志刚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胶州市已实现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共有28个,其中,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共有26家,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两家。“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各种优惠政策,合作社种养殖不需要交税,进行农产品深加工也不需要缴税。但是,家庭农场现在还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出台,而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属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性质,原则上应当交税。而且,很多家庭农场在种养殖环节属于第一产业,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有些家庭农场已经进行到农产品深加工环节,这就属于第二产业了,也是应当交税的,这也是跟合作社的一个不同。”于是,与合作社相比,还处于政策空白期的家庭农场便处在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姜志刚同时表示,正月十五过后,市工商局将会逐步对家庭农场展开调研,制定研究具体办法。

另外,家庭农场要适应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对农机和资金的需求巨大,这都需要政策在补贴、信贷等方面的扶持。王兴迁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规模扩大后,自己的农场现在每年的投入都在700万-800万元,而很多仍是依靠他个人信誉的贷款。自己之所以去年到工商部门对农场进行了注册,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能尽快享受到政策在资金、补贴等方面的优惠。

当然,从中央到地方,具体的扶持优惠政策也有望很快出台和落实。日前,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而刘丕舜也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胶州市正在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制订土地规模经营的实施方案,并将对10家示范合作社、10家示范家庭农场、10家专业大户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而王兴迁更是向记者透露,自己已经从市农业局获悉,国家将对家庭农场进行每亩地231元的补贴,只等政策落实。

丰富农业经营主体

随着家庭农场的出现和兴盛,家庭农场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一起丰富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有望改变目前“公司+农户”的单一经营模式。

在近年来的诸多食品安全事故中,“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一直为人所诟病,特别是在去年年底的“速成鸡”事件爆发后,“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一度成为众矢之的。在1月28日第三届中国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新希望(13.72,-0.66,-4.59%)集团董事长刘永好称未来五年的养猪计划将不会再复制养鸡过程中的“公司+农户”的模式,而将走一条“公司+农场+合作社”的新路子。在目前绝大多数涉农公司仍沿用“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之下,“农场”已经进入了一些大型养殖集团的视野。

中央一号文件也同时指出,对于商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问题,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对此作出了解读,他指出,商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之后实行那种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存在一个监管难的问题,农民作为雇工为公司干活时可能不会像搞自己的庄稼那么负责。因此陈锡文认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农业应该采取家庭经营方式,但在农产品的加工领域则不妨引入城市商业资本和龙头企业。

在此背景之下,“公司+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已经在一些地方得到实践。在贵州凯里市,广东温氏集团投资2亿元,建立了1500万羽优质肉鸡养殖项目。凯里温氏畜牧公司分别在龙场、炉山等乡镇带动68户农民自发投资600万元,建立起标准化、规模化的家庭农场68个。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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