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昨天(21日)公布《北京市快递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从昨天(21日)到3月12日征集意见。草案中针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快递运单信息安全、快递进城难、停车难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草案规定,快递企业应在快递运单保存期满后,按规定集中销毁;快递车辆应该采用统一的快递服务车辆标识,交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交通状况为快递车辆尽可能的提供通行便利等。
去年以来,媒体大量曝光了因为快递单号信息大面积泄露、衍生出专门交易快递单号网站的新闻。运单保存期满后集中销毁只是此次《办法》(草案)的规定之一,规定还包括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销毁只是措施之一,还应当建立诚信体系、监管体系、快递公司内部T1系统监管、加强对于递送员关于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应当是采取综合治理。
据以往的情况来看,很多单号信息在收寄扫单之前就已在网上出售,所以运单保存期的监管也只是环节之一。将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相关法律也明确了此类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包括罚款、吊销执照在内的处罚标准。
但在徐勇看来,相关标准还需进一步细化。
徐勇: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来讲是一个很有效的方式,但是现在实际执法操作层面有一些弹性、缺量化的一些标准,比如两次还是三次行为取缔资格,应该有一些具体的指标。
此外,高速发展的快递行业也在城市面临着进城难、行车难,在高校、写字楼、社区面临着进门难、停车难的问题,对此,《办法》(草案)规定,交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交通状况为快递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社区、高等院校应当为快递服务企业寄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等。
但是,就北京的交通状况来看,这种道路通行便利显得有些奢侈。此前有媒体报道,交通状况同样不佳的昆明就出现了规定无法真正落实的尴尬。
徐勇说,此前已有约20个省市采取了类似的过渡性管理办法,效果不一,要想根治这一问题,还需统一标准、立法规范。
徐勇:有的地方在执行力度上参差不齐。在法律没有修改的情况下,这是一个过渡性的办法,还有就是国家没有解决快递车辆、电动三轮车的技术标准,这个问题不能解决的话,快递车辆的车型问题就解决不了。(记者 庄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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