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城镇产业发展的投入,强化小城镇的产业支撑,近期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小城镇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办法。
此次贷款贴息扶持项目范围为,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确定的示范镇区域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吸纳就业人员多的镇域主导产业企业。具体项目包括: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等。资金实行先付后贴,贴息率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省级财政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市县财政配套贴息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0%。
办法对贴息扶持的贷款范围、额度作出明确限制。具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3年1月1日后新发放的贷款,以及企业债券等合规金融产品,包括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设备购置,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的贷款,单笔贷款额度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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