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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罚款”难治“中国式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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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花那么大的成本和力气去做罚款这样一件事,何不把道路和交通设置好好改善一番,减少行人“被闯红灯”的情况。

“中国式过马路”现在有了中国式的治理方法,这就是浙江等地实行的对闯红灯行人进行罚款。

据报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被列为浙江省政府2013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之首位,而严管行人闯红灯、酒后驾车、违法停车等8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成为治堵的第一招。浙江省公安厅将其作为今年的“一号行动”,自3月1日开始,全省同步展开整治。在此次行动中,争议最大的便是处罚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两类情况。当地规定,行人只要被交警现场查获到有闯红灯和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行为便会被处罚5至20元,并且为此投入大量的警力,范围之大、处罚之严在全国来说尚属首次。

争议归争议,浙江方面很快公布了佐证整治实效的数据:在约20日时间中,浙江处罚8000余例“中国式过马路”行人。不过,整治过程也很有点火药味,有报道称,“在严管之下,行人开始守规矩了不少。然而小部分行人依旧表示不服,甚至出现多起不愿被罚款的行人打骂交警的事件,并有数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给予这种“中国式处罚”就能根治吗?一时的执法行动之下,情况肯定有所改观。但首先这种严格的执法行动将需要投入大量警力,成本非常高,能否长期执行下去恐怕是个疑问。再者,正如报道所描述,执行过程中也会面临复杂的纠纷情况。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出现,显然和人的从众心理有关。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一撮人在等待绿灯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迈出步伐而无人跟随,此人十有八九会返回原地。道路文明发展至今日,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人并不会故意闯红灯。行人闯红灯最多的情况,还是发生于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的地方。如经常可见一些路口,马路的距离超过30米,而行人绿灯时间只有十几秒,在行人聚集的情况下,这样短促的绿灯时间显然无法让行人以正常步行速度通过马路。在这样的道路上,行人闯红灯的情况必然会出现。有些道路更将人行道分为两截,让行人在中间停下来再等一次红灯,这都是极为不科学和不人性的做法。

因此,正像要治理汽车拥堵一样,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也要依靠改善道路设施和管理的方法,而不应简单诉诸于行动式整治、罚款这样的手段。这更像是一时的社会整治面子工程。试想有那么多的警力,用于人流、车流集中的道路进行交通指挥管理,不是也可以收到好的效果吗,何必专门用来做盯着行人闯红灯这样繁琐的事。而能够花那么大的成本和力气去做罚款这样一件事,何不把道路和交通设置好好改善一番,减少行人“被闯红灯”的情况。

总是说“中国式过马路”反映了什么素质不高、道德感不强云云,而动辄依赖罚款的方式,更反映了政府管理水平不够高。只要道路情况改善了,管理到位规范了,才能根治“中国式过马路”。

之所以反对对行人罚款,更深层的原因是,在道路交通权利上,首先应该保障行人的行路权,而不是汽车的行路权。而到目前为止,普遍的道路交通设置情况正好相反。在红绿灯路口,总是要给予汽车更多的通过时间,而给予有小孩和老人的行人很少的通过时间和很长的等待时间。道路好像必然是为开汽车的人而设置的,人行道、自行车道也可以尽量缩小甚至可以没有,这是极为不合理的逻辑。相比于驾车者,行人是弱势者,在交通事故中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应该得到更多的保护。因此,在城市道路的立体化发展上,应该为行人建设更多人性天桥、地下通道等专门通道。如果没有,应该首先保障行人的便利通行。在两者冲突无法解决的地方,就应该限制汽车的进入。陈志杰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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