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石家庄市交管局获悉,自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将被禁止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外地号牌机动车同样须遵守此项规定。
市交管局提醒司机朋友,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不得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为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石家庄市自去年5月1日起已禁止“黄标车”日间在维明街(含)以东、体育大街(含)以西、裕华路(含)以北、和平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上通行。今年5月1日起,黄标车”日间禁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二环路(含)以内,以进一步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相关链接:“黄标车”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Ⅰ排放标准和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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