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市首例涉外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刘某将定居在美国的儿子、儿媳以遗弃罪起诉至法院。
该案由阳泉市中院刑一庭负责审理。审理过程中,合议庭针对现在两被告人均定居美国的情况,与被告人的朋友和业务伙伴进行沟通,传达起诉信息,同时请求他们帮助劝说。被告人得知起诉信息后,利用春节期间回国并与原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经审查,本案自诉人已与被告人和解,自愿撤回自诉,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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