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盘销售,未进行明码标价
据新华社电 (江国成 钱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宣布,山西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因违反明码标价等规定被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1000多万元。
发展改革委指出,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现通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
山西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富基翡翠郡”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46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山西大和昌业科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和昌业”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62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发展改革委称,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北京等地共8家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件的目的,是提醒所有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所有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对于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