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有民营的“互补法”———二论以科技创新支撑辽宁经济转型发展
科技创新的最大隐患,是企业家创新精神的缺失。国有企业引领科技创新,要保持饱满的创新精神;民营企业充当创新生力军,需要一马当先。而如何激励不同体制不同环境下的企业家创新精神,就得做好国有民营的“互补法”。
从“神九”上天到“蛟龙”入海,从全国第一支最大型号的82T型船用曲轴研制成功,到全国首座自升式钻井平台下水,从国内到省内,这些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都体现了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强大优势。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集中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领域,实力雄厚。对于科技创新的历史机遇和重大挑战,国有企业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更要有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国有企业是创新的引领者,但不能四面出击、遍地开花,而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提纲挈领、纲举目张。从国内来看,国有企业必须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里取得科技创新突破,才能更好地带动全省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整体推进。从国际上看,面对强势跨国公司的竞争,国有企业只有准确把握国际科技竞争的新趋势,把精力集中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才有可能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对于民营企业,创新就是企业的命根子。不创新毋宁死,是民企创新精神的真实写照,自诞生之日起,民企就有创新的冲动与内在需求。实践证明,科技创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没有科技创新,民营企业就失去了竞争力和活力;没有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的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同时,民企往往又缺少人才、资金和转化渠道,其创新冲动往往受到阻碍。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聚集,使企业全面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
面对科技创新的历史机遇与重大挑战,做好国有民营的“互补法”,让国企带动全局,让民企激活全局;让国企纲举目张,让民企争先恐后。国企民企同唱一台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谋创新发展的状态,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换代,一定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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