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的华北平原是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到,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和有机污染。方案提出,2015年初步遏制华北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方案的出台,意味着众所关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在华北 平原率先突破。
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局部地下水重金属超标,污染来自海河流域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
我国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此前,由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环境地质环境研究所实施的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已无Ⅰ类地下水。可以直接饮用的Ⅰ-Ⅱ类地下水仅占22.2%。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则占56.55%以上。
采样调查发现,35.47%采样点的地下水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以轻污染为主,中污染、较重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的地下水均未超过总取样点数的10%。其中有12.2%的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了“三氮”污染;7.6%的地下水遭受了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中以铅污染最为严重,铬(六价)污染次之。
此次方案中的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此前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大量未加处理的工业、生活污水通过渗坑、渗井、排污渠向地下、地表排放,是造成各类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同时,调查统计显示,华北平原每年施用化肥约658万吨,施用农药总量约65600吨,也加剧了“三氮”污染。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污染则主要由石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所造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突出重点分区防治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解决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
目前,地下水还是华北平原重要的饮用水来源。华北平原75%以上的用水需求依靠地下水解决。
调查显示,华北平原浅层Ⅰ类地下水已几乎绝迹,仅在大清河冲洪积扇上有零星存在。Ⅱ~Ⅲ类地下水沿太行山、燕山山前呈带状分布,沿地下水流向下游后逐渐变为以Ⅳ类地下水为主,流到中部平原下游和滨海平原后又变为Ⅴ类地下水。这当中,可以直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1.25%,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6.55%。
工作方案提出,要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这方面的路径包括了规范、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加强地下水源环境管理;加强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分类防治等。
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工作方案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地下水补水、径流和排水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每种不同的防治单元承担不同任务。
其中地下水污染治理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严重,并已对地下水饮用水源构成了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开展污染治理的单元;滹沱河和滏阳河属于此列。
地下水污染防控单元是指地下水污染相对不够严重,地下水饮用水源存在一定风险的单元;滦河、滹沱河古河道带、子牙河古河道带、子牙河冲击海积平原、漳卫河等属于此列。
地下水污染一般保护单元是指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比较安全的单元;大清河就属于此列。
为重点突破,有序治污,工作方案提出了分区防治的工作思路,要求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
在重金属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中,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峡石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铅、汞重金属污染问题;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邯郸东部地区自行车零件加工企业等地下水铅、铬、汞、镉重金属污染问题。
充分衔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石家庄辛集市、保定市徐水县、保定市安新县、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市新乡县等污染防控区,科学选用清理污染源、地下水抽出处理、水力隔离等技术,开展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与修复工作。到2015年年底,地下水重金属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在地下水有机污染防治工作中,蓟运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河北唐山钢建集团等周边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滹沱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峡石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保定市石油炼化厂等有机污染问题;滏阳河冲洪积扇单元要着力解决石家庄市元氏污水坑等有机污染问题。
方案要求,在污染控制单元中,积极推进重金属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加快实施有机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并逐步开展“三氮”超标单元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提高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
禁止企业高压灌注污水,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规划
要治污,首先要摸清污染状况。针对目前地下水缺乏有效监测的状况,方案提出,到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首先要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完成华北平原地下水监测区域点位建设,实施日常监测。环保部门针对华北平原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水质例行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重点加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标监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建成后将与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相衔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其次要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到2014年年底,针对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污染源,即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大中型矿山开采及加工区、地市级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堆放场、高尔夫球场、大中型再生水灌区、县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等,方案要求每个污染源地下水背景区至少布置一个监测井和下游区至少布置三个监测井。
方案同时明确,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监督性监测,并规范、引导、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监测。
方案要求落实企业责任。对于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或通过高压灌注、渗井、渗坑等恶意违法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处罚款;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要求强化地方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的原则,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工作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分解落实目标和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落实情况及实施进度每年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2015 年后,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科学调整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优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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