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决定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从今年9月1日起,取消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将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我省继续保留25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鲁政发〔2013〕15号)要求,我省将社保IC 卡工本费、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信息卡工本费、铁路货场有偿使用费、公路占用补偿费、济南市狼猫山水库堤坝养护费、妇幼保健档案IC卡工本费、医用CT机、核磁共振机检定费、著作权登记费等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同时合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将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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