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的《人力资源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也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3年7月,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620元,位列全国之首;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
蓝皮书指出,劳动收入是衡量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作为合理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的政策着力点,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保持较快增长。
我国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较晚。1993年11月原劳动部制定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劳动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003年12月30日,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正式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此后,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正式颁布并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也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0.2%。有23个省份发布了2012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提高幅度多在14%以上。
截至2013年7月,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620元,位列全国之首;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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