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指出,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各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杜鹰在发布会上指出,资源型城市大都存在资源开发的秩序不规范、开发强度过大、环境代价大等问题。在产业布局方面,这些城市普遍存在资源型产业“一业独大”或“一矿独大”的问题,产生“挤出效应”,导致其他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他指出,中国将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并向煤炭等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进一步延伸。对于262个资源型城市,需改变现有的“一业独大”局面,强调接续产业的发展,防止出现“矿竭城衰”的局面。
《规划》提出,要通过资源开发的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利益分配共享机制,以及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等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其中,除设立专门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帮助这些城市改善民生、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外,资源税也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要方面。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许宏才在发布会上指出,考虑到中国的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除了海上石油资源税之外,其他资源税是地方税。随着资源税制改革的推进,这些资源型城市通过资源税能够更多地分享到收益,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规划》将262个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并根据各自的特点明确各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杜鹰介绍称,成长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上升阶段,此时,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是这一阶段城市的主要任务。而衰退型城市资源趋于枯竭,民生问题突出,需要大力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和棚户区改造,扶持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记者 方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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