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联盟促进区域旅游合作
本报讯(记者 潘春娟)12月5日,第五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包括山西省在内的18个省区市、国内热点旅游城市共同参与并提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提升区域旅游合作水平。会议达成“北京共识”、成立“9+10”区域旅游合作四大联盟,以积极有效的举措深化和完善区域旅游合作。
“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是在2008年初建立的,包括环渤海地区5省市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环北京4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以及国内10个热点旅游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西安市、杭州市、南京市、昆明市、成都市、哈尔滨市、桂林市)。
此次成立的“9+10”区域四大联盟,包括入境旅游合作联盟、旅游媒体合作联盟、旅游研究机构合作联盟和旅游投资促进合作联盟,将在2014年上半年分别在推动产品创新、推广区域旅游形象、提供智力支持和打造投融资服务体系四个方面促进区域旅游的合作发展。
与会有关省市区旅游局(委)达成“北京共识”,明确了合作宗旨和合作方式,并提出切实形成十大机制:形成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联合研究机制;完善合作区域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合作区域内旅游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合作区域内入境旅游产品联合开发机制;推动形成建设合作区域内旅游无障碍机制;形成重大旅游项目投资洽谈相互参加机制;构建合作地省市之间旅游媒体互动机制;开拓区域合作地节庆活动相互参与机制;建立合作区域城市联合推广机制;形成推动四个联盟开展活动的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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