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地变活钱 资源变资本
本报讯 (记者 杨继红)12月16日,山西省金融办、省综改办联合召开“山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会”,确定在11个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及太谷县、左权县,全面推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内将设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试点工作时间从今年12月至2014年6月。
在农村,贷款是农民发展创业、扩大生产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但贷款难和贷款额低,一直是阻碍农民融资的大问题。据统计,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12年累计收到涉农贷款申请约2700亿元,实际发放额约2400亿元。其中全省694.42万农户中,提出贷款申请的约140万户,实际发放约124万户。物权法、土地承包法虽然禁止农村土地抵押、质押,但没有禁止将土地的预期收益作为保证。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用土地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根本保证的融资方式,在不改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户或相关主体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保证,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可有效缓解农民贷款抵押难问题,激活农业土地资本。”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我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将重点支持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性、经营性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至3年,最多不超过5年;借款人需将其承包地面积的1/3用于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剩余2/3可用于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一般情况下,根据借款人流转给物权融资公司的实际土地面积,按流转收益评估价值的70%乘以该户的贷款期限,即为借款人可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
今年初,山西省首批选择运城市盐湖区、新绛县进行土地预期收益抵押贷款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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