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即日起至春节前,本市将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留职不停薪、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冒领养老金等9类情况均在清理之列。各单位一旦发现有此情况,须立即停发其工资待遇,还要追回已发资金。
市编办、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专项整治。范围面向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以及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整治重点包括离职、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病假事假等,但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的“旷工饷”、“病假饷”;人事关系已调出,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多头饷”;已故离退休职工仍由家属代领离退休费的“冒名饷”或“死人饷”等。
“吃空饷”特别是在基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存在,如前不久曝光的山西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清理、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各单位在自查阶段要对照人员编制、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工资表及考勤记录等内容进行核查,如发现“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要立即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并负责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缴至同级财政部门。
明年1月,市编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区县和市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发现问题但处理不及时的,将被责令“补课”、“返工”;瞒报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9类整治对象
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病假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以及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的在编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核销(减)工资的人员
人事关系已调出,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未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的人员
未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提前内退,或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后,长期不在岗的人员
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
离休、退休后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人员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
伪造人员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单位和人员
监督单位和个人可举报投诉
除了全面清理问题人员外,还要建立健全防范“吃空饷”及控制和规范编外用人的制度机制。为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各区县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群众监督的公告。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纪委监察局、市编办进行举报、投诉。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市编办举报电话12310。
另外,本市还将核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工形式、用工数量、用工岗位及工资等,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办法,解决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问题以及带来的其他问题。
责任编辑: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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