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山西省统计局获悉,山西省将建立健全统计违法违纪问责制度、建立假招商核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坚决遏制官员假招商、假业绩等行为。
针对当前修改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考核办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虚假浮夸”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现象。
这次专项整治是山西省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重点针对2012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中以统计数据为依据开展的评比表彰、考核评价等工作中存在的“虚假浮夸”问题,涉及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追溯至相应年份。
据了解,整治内容包括: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利用各种反映自身工作成果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包括财政税收作假和招商项目作假;利用或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及有关调查中制造假情况、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
据悉,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建章立制4个阶段,至1月31日前完成。
此外,山西省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包括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法、建立假招商核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综合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办法、建立健全统计违法违纪问责制度等,清除“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现象滋生的土壤。(任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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