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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接待外国元首每天伙食费600元 不上高档酒水

来源: 京华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介绍,昨天公布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是北京在此方面首次做出明文规定。办法规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日常伙食费标准是每人每天600元。

□原则

未经批准禁对外邀请

北京市财政部门介绍,参照财政部《中央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本市制定了《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严格审批,完善了外宾来访计划报批制度,从严控制接待天数、接待规格和陪同人员。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做出承诺。

办法要求控制总量,严格控制外宾接待费用总规模。在核定的年度外宾接待经费预算内安排外宾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并根据外事交流协议或互惠对等原则,事先区分外宾接待费用由我方全部负担、部分负担或外宾自理。

增信息公示和监督检查

北京这次出台的办法还调整了标准,参照中央文件,结合服务业市场价格,分职务级别制定开支标准,合理确定伙食费、宴请费标准。

另外这次本市加强监督,增加了信息公示和监督检查等内容,明确要求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外宾接待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规定,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的;计划未经批准接待外宾的;接待过程中存在铺张浪费、奢侈奢华行为的;违规扩大外宾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的费用的;虚报外宾接待级别、人数、天数,套取接待经费的;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以及其他违反该办法的单位,将被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接待标准

>>不求奢华

外宾住宿注重舒适

在接待外宾方面,《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强调不追求奢华,要注意节俭。

在住宿方面,办法明确外宾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

此外,外宾住房标准为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该办法强调,本市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宾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争取优惠价格。

>>禁讲排场

宴请不上高档酒水

在饮食方面,外宾日常伙食招待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

办法强调,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优先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办法明确了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其中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括赴区县访问时,由区县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节约从简

赠礼部级不超400元

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赠礼对象仅限于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讲求实际

外宾出行应集中乘车

外宾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外宾乘坐小轿车外,其他外宾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陪同标准

误餐补助每人次50元

对于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我方参加宴请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安排。其他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各单位的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者,经批准,可领取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相关发布

临时因公出国经费建联审机制

京华时报讯自今年1月20日起,本市开始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并建立财政、外事部门因公出国团组、经费联动审批机制。7日市财政局透露了这一消息。

未审批严禁核销出访费用

北京市财政部门表示,市财政局与市政府外办共同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在执行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从预算管理、审批要求、外汇管理等方面补充提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强调总额控制。建立财政、外事部门因公出国团组、经费联动审批机制。按照因事定人、从严管理、务实高效、规范严谨、分类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控制出访总量,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

通知还明确了出访审批要求和经费核销要求。要求各区县和各部门在外行程须严格按照批准日程开展,出访团组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同时要求加强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展标准核销,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严禁为未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手续和持用普通护照的团组和个人核销出访费用。

该通知还加强外汇管理,明确市财政局负责核定全市购汇数额。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出国经费预算,结合实际购汇需求向市财政局提出购汇申请。

国际列车国外段每人日补12美元

国际旅费中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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