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控制区的通告》,规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和高污染燃料控制区(以下简称控制区)。禁燃区范围为二环路以内区域和正定新区。控制区范围为三环路以内、二环路以外区域,待时机成熟后划定为禁燃区。
《通告》提出,高污染燃料是指非车用的燃料和物质,硫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现有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在规定日期前予以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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