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李美华)为推动山西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山西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省级低碳城市和低碳县(市、区)试点工作。2月1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即日起山西省低碳试点市县申报工作开始,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为确保申报单位的典型性和先进性,最终纳入省级低碳试点的市县需经过申报材料初审、专家实地考察、专家评选推荐来确定。同时,对于申报纳入低碳试点的城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需按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高度重视低碳绿色发展,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还要求申报纳入低碳试点的城市和县(市、区)要明确本地区“十二五”以及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提出开展低碳试点的政策措施。
据山西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纳入省级低碳试点的市县,在重点低碳项目的建设上将得到一些政策上的倾斜,这对相关市县发展低碳产业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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