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庄姓男子拾获一叠千元(新台币 下同)伪钞,却不交给警方,接连到4家槟榔摊,各以1张千元伪钞买50元槟榔,桃园地院将他依行使伪造通用纸币罪,合并判处6年徒刑,得不偿失。
庄姓男子2012年1月20日在平镇市陆桥南路拾获一叠千元钞票,他肉眼辨识就发现是伪钞,却不送交派出所,从同年2月至11月间,四度去不同的槟榔摊,分别购买50元槟榔,藉此诈得1包槟榔及950元真钞得逞,第一次犯案时还因为太兴奋,拿了900元纸钞就跑。
警方受理报案后,循线将他查获,但庄姓男子专挑单独1人看顾的槟榔摊下手,又快闪买槟榔,被害人对他长相没印象,唯独李姓被害阿嬷对他印象深刻,指他当场嫌槟榔很硬很难吃,“真没礼貌”,又当天只有这么1个客人,所以特别记住他的面貌。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