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开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北京市工商局今天发布停止企业年检以及2013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通告,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今后企业都不用再办理工商年检了。”市工商局表示,企业年检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检制度重于工商部门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
据北京市工商局外资处副处长张宝和介绍,此次“年检”改“年报”共涉及本市85万家企业(其中3.2万户外资企业),63万个体户。
另外,凡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迁入本市且经市局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年度报告。逾期未办理年报的,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如果不参加将被吊销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申报、办理年报手续。
工商部门提倡代表机构使用数字证书(CA)办理年报。对于使用CA办理年报代表机构的,可以享受全程电子化的便利。即网上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通知书》等便利。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的时间另行通告。
据张宝和介绍,以往在年检和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中发现的最主要问题是:企业擅自变更住所地址,代表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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