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是山东省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近年来,山东省小城镇吸纳人口的总量,并没有出现预期的快速增长。“各地在小城镇建设上下了很大工夫,有的小城镇发展好一些,但也有的就是发展不起来,原因在哪里?”对于这一问题,会议指出,主要是城镇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不能搞人为培植,“有些城镇会快速地成长,有些城镇会缓慢成长,有些城镇可能会不成长甚至走向萎缩,这是自然选择。”
总体上来说,山东省城镇化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潜力不容低估,但小城镇的发展要从当地历史沿革、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出发,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发展脉络,培育其内生动力。
农村新型社区具备条件才启动
据介绍,目前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有的地方新建的社区过度分散,产业和就业支撑较弱,公共设施很不配套,将来有变成新的空心村的可能,造成新的巨大浪费;有的地方农民非农就业程度不高;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配套,建筑质量差,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有的地方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宅基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因此要求,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必须充分考虑经济、交通、文化、历史等因素,做好统一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只有具备各方面条件的才可以启动实施。
强县改市近郊县“进城”
目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有49个市辖区,其中4个市只有一个辖区;县级市比例过低,只有33%,许多县城驻地仍按镇管理。
今后,山东省将加强对新形势下行政区划调整的研究及推进工作。设区市要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拓宽发展空间,支持只辖一区的市把近郊县(市)纳入城市行政区范围,优化功能区划,留出足够的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
对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好、人口集聚度高的县,要积极推动撤县改市。对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200个省级示范镇,要逐步赋予其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使其向小城市方向发展。对人口、经济和非农就业等指标达到镇标准的农村地区,就按镇来管理;达到城市标准的镇,就按城市来管理。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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