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今后,“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实”等10个执法项目,税务机关将不再进户。这是继3月3日,税务总局第一批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后,再次取消涉税进户执法项目。
为配合进户执法项目的取消,税务总局专门印发《关于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清理要求、切实加强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问题。《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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