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17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今年将试点“按病种收费”,从而有效避免医生对患者病情“小病大治”,降低病人的医疗费负担。
此次试点将首先在山西省眼科医院展开,试点人群为所有山西省直医保参保人员。据介绍,目前各个医院基本上都是按照“项目”收费的,病人需要按照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医生所开药物的总和缴纳医疗费,超过报销额度部分全部由病人自己承担。这容易导致医生多给病人开药和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不仅增加了病人经济负担,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医患矛盾。
山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病种付费,每个病种的治疗费明码标价,就把病人看病的费用限定死了,超出的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这样医生就会尽力在规定的费用范围内更加合理地开具检查项目和药品。
据介绍,山西此次试点的病种范围包括发病率较高、治疗方法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性差异小、费用相对稳定的10个眼科病种。山西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试点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按照规定比例支付,参保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如果医疗费超出规定病种费用标准,超出部分将由试点医院自行承担,不得转嫁给患者,结余部分由医院留用。
除了试点医院外,山西省也鼓励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开展按病种付费,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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