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从本月起,石家庄海关将进一步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企业范围。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以上(含B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都可以享受这一便利模式。
“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是指进出口企业可以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然后直接去口岸提货的通关模式。该模式自去年11月1日推行以来,在简化作业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内陆企业在节省人力、时间和成本方面优势则更为突出。因此,这一便利通关模式一经推行,便很快受到地方政府特别是进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
据石家庄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王蔚冰介绍:“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原来只适用AA类企业,河北省内仅有50家企业能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后,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现可惠及全省528家A类以上企业,我省内陆企业不必再往返于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之间办理通关手续,进一步节省了经营成本。下一步,海关将积极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和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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