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衡水记者 李海菊
“开庭,传服刑人员……”5月9日14时,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州监狱“狱内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11名服刑人员的假释案件,部分服刑人员家属、监狱服刑人员通过信息化平台同步观看了庭审全过程。
今年1月,衡水中院在深州监狱内设立了全省首家“狱内法庭”,探索建立“数字化监狱法庭”,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法给予称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周强要求总结推广衡水中院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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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与家属同步观看庭审
5月9日14时,第一名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出庭。法官先后传唤了其直接监管干警及几位服刑人员担任证人。从对其进行身份和犯罪事实核实,到让他作最后陈述,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与此同时,庭审现场架设的摄像机,利用信息化网络视频系统,实时把庭审现场画面传输到服刑人员和家属两个分会场电视屏幕上。
早早就等候在会见室的服刑人员家属郭某说:“看了庭审直播后,我对犯人的服刑情况和监狱的管理情况有了了解,审判如此公开、公正、公平,我要鼓励我弟弟,让他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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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庭审让执法更阳光
衡水中院承担着全市监狱和看守所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今年1月,衡水中院在深州监狱内设立了全省首家“狱内法庭”,并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的制度。庭审启用便携式数字法庭设备,全程录音、录像、打印开庭笔录,增加了审判透明度。
为使服刑人员清楚地了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相关工作机制,衡水中院在开展“狱内法庭”审理时,将庭内审理过程通过高清数字化设备进行“直播”,让部分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可以在监舍、监狱会见室同步观看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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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院做法获肯定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佩珊表示,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实行全程监督,允许其他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旁听庭审过程,有利于消除其疑虑和误解,增强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衡水中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探索建立“数字化监狱法庭”,加强和规范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了程序公开、审理公开、监督公开,有效防止了减刑、假释案件的暗箱操作,保证了所审理的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平。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给予称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周强要求总结推广衡水中院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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