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步行街南口的户外广告6年没有拆掉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户外广告牌和牌匾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城管部门表示,由于违法户外广告获利空间巨大,现行的15天公告期过长,已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针对难以禁绝的“小广告”,城管部门下周将再次启用“呼死你”。
两处户外违法广告被公告
就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的当日,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告称,经查五环路外环27.9公里处一块空白的单立柱户外广告;机场高速进京方向15.5公里处一块“中国院子”的单立柱户外广告,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经北京市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确认,属于违规设置。
市城管执法局要求这两处户外广告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在15日内到城管部门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城管15天公告期被指过长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一块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成本约10万到30万元,一夜之间便可立起,投放一个月可获上百万元的利润。
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发现违法户外广告后,执法部门需在公共媒体以及户外广告所在地发布公告15日,再履行相应的程序,最快也需要3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违法户外广告的所有权人已收回成本,即使面临处罚,依然赚取了可观的利润。更有甚者,公示期的最后一天,违法户外广告的所有权人经常秘密自拆,以此逃避调查,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
对此,市市政市容委建议通过立法提高处罚额度,将违法广告设置地的业主和广告发布内容涉及的广告主均纳入处罚范围,断绝违法户外广告的谋利渠道,同时设定简单执法程序,缩短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
“呼死你”最新技术下周启用
本市部分地区非法小广告问题突出,对此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对非法小广告上的本市电话号码实施停机措施,“呼死你”的最新技术也将在下周启用。
此外,在各类非法小广告中,外地号码占95%以上,本市相关部门将协调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共同打击非法小广告。
目前户外广告的界定没有宏观定义,户外广告的形式却越来越多,比如临街橱窗展示、对外张贴海报和宣传画册、室内安装对外播放广告信息的电子显示屏等,很多新型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难以认定和处理。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针对目前商家临街橱窗广告、自营产品宣传、滚动信息屏等设置的管理依据不足的问题,建议以文字、图像、实物实体造型等形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的广告(包括从室内向室外公共空间发布的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全部纳入户外广告管理。
现场
长安街“最牛”广告六年拆不掉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昨日检查时发现,长安街竟有一块违法户外广告存在了六年之久,堪称神州第一街上“最牛”的违法户外广告。
王府井步行街南口一栋建筑的东墙上有三块牌匾,分别属于某电子企业、一家酒楼和一家银行,其中最左边的广告牌上写着“海信”的英文字母,相关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上面的广告内容经常变,今天是这家企业,改天又换成别的企业。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核查,酒楼和银行的广告都属于店铺招牌,只有最左边的牌匾为纯广告,明显在不允许做广告的长安街上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存在了六年。针对这一块六年拆不掉的广告牌,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提出质疑。城管部门表示,目前已对这块违法广告牌进行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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