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激励机制
提前摘掉贫困帽 最高奖80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思达)近日我省出台的《关于鼓励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出列步伐的意见》提出,要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激励机制,鼓励重点县加快发展,尽快摘掉贫困帽子。对提前脱贫的重点县给予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
对提前脱贫的重点县,在全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并保持国家和省现有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其中,对40个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重点县,2014年脱贫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2015年脱贫的奖励700万元,2016年脱贫的奖励600万元,2017年脱贫的奖励500万元。从2018年开始,对22个列入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进行奖励:2018年脱贫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2019年脱贫的,奖励700万元。
重点县提前脱贫后,要按照标准和程序,重新为其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贫困村,继续给予扶持。继续对提前脱贫重点县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给予支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
目前,我省有6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列入国家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22个,片区外重点县40个。我省明确提出重点县脱贫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17年底,片区外的40个重点县全部实现脱贫;第二步,到2020年底,22个片区县全部实现脱贫。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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