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近日,记者从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主城区2014年保障性住房集中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7月25日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单位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据了解,申报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1.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9149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3936元(含)以下;3.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其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或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不得申报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申报条件:1.年满18周岁;2.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新就业职工的父母没有资助住房能力。
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另外,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的原则,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复核表》,家庭情况发生变动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同时,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布咨询电话,号码为3271270。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