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房屋超标等顽疾仍存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河北省纪委获悉,河北近日再次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案件反映出在强力反“四风”高压态势下,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和乔迁、办公用房超标等痼疾仍然存在。
通报称,唐山市乐亭县审计局干部张顺侠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河县西流乡吕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范继威以乔迁新居名义设宴请客,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两起案件属屡禁不止的“公车私用”问题:石家庄市农业局干部周树方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皇岛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张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并由单位支付事故赔偿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虽经专项整治,一些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依然存在。据通报,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张秀海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丘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邸锁山办公用房超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董会台,副院长高风亮、杨丽莉,今年8月在山东学习期间,公款吃喝,受邀到景点游览,董会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高风亮、杨丽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肥乡县东漳堡乡派出所所长王贺民对治安管理员李某在所内使用警用办公笔记本电脑看电影、玩游戏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定州市盐业公司经理郭立强,工作日中午饮酒,下午在办公室睡觉,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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